摘要:历年获评“企业标准‘领跑者’”称号的企业,不得再使用“企业标准‘领跑者’”相关标识、证书进行商业宣传。
近日,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了关于停止实施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,特别明确了做了以下规定:
一、对于2025年已启动的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相关评估流程即刻终止。
二、各机构即日起不得以“企业标准‘领跑者’评估机构”的名义开展评估、认证、咨询、推广等活动。
三、请通知历年获评“企业标准‘领跑者’”称号的企业,不得再使用“企业标准‘领跑者’”相关标识、证书进行商业宣传。
之前就有很多企业吐槽,部分企业引用一下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测试方法,提升一下判定指标,就是一份企业标准,就领跑行业了?还有很多团体标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,完全是借用现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,提升一下判定指标,就是一份团体标准,这样的团体标准发布后,用的企业少之又少而且还不公开,请问意义何在?



